美学与文化研究
劳承万, 戚锰
2012, 32(4): 4-14.
美学是西方文化的学科,且从属其哲学体系,曰:“哲学之美学”;在中土文化中没有此等学科,因中西文化属异质文化,故既无此等哲学,更无此等美学。若在观念形态之对应性上寻求,那只有礼乐文化中之“乐”学。西方美学成为一门对峙于逻辑学的学科,虽是由鲍姆嘉通确立,但其久远的总根源却是柏拉图“理型论”中之“美本体”,与亚里士多德四因说中之“形式”审美论。西方文化是逐物文化,对“物”(“存在”之直观性)之追根求源,极为审察(本体论/形而上学即是),故极重物之根系的存在形态。理型论可谓根系之“独体结构”,四因说可谓根系之“联体结构”。据于前者,以明唯有根深才能体大(高大),故“全部西方哲学皆是其注脚”;据于后者,以明唯有根系宽广,形姿才能婆娑,故“摹仿论概念在西方雄霸了两千余年”。此是其抽象式之颖思,若移至中土而论学,由前者则必然指向由圣人汇聚而来之德性总根系,由后者则必然指向儒家建构心性哲学之三联式(兴于诗—立于礼—成于乐)。故中土之乐学,必依经学精神(圣人之德性精神)为总根源,以“诗—礼—乐”之联体流程为建构范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