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20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出现了“大众文艺”与“文学的‘民族形式’”的论争。肯定大众与民族文学形式的同时,知识分子所崇尚的文学形式充当了论辩话语的“他者”,这种文学形式并未获得正面的理论描述。本文试图在文化趣味、阶级与文学形式三者的联结之中再现这种文学形式。由于五四新文学的推动、小资产阶级文化的激进姿态与普遍的启蒙观念,抒情成分的大量涌现构成了这种文学形式的一个重要特征。新型的抒情打破了种种古典限制,构成了文学参与“现代性”的美学方式。然而,抒情能否纳入史诗传统?抒情所具有的心理性质为叙事话语带来了什么?抒情与阶级、大众、社会关系等一系列社会学观念之间存在何种落差?现代主义内省小说的意义是什么?这是理论必须面对的一系列后续问题。